催告是什么时候
催告的时间通常从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开始。具体依据如下:
催告起始时间 :一般情况下,催告程序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开始。例如,如果当事人在1月1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那么从1月16日起,行政机关就可以开始催告程序。催告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后十日内为催告期。如果当事人在这十日内仍未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可以采取进一步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催告时间从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后开始,催告期为送达催告书后的十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