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情鉴定有异议如何重新鉴定
如果您对伤情鉴定有异议,想要进行重新鉴定,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交申请:
向办案部门提交重新鉴定的申请,通常需要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提供材料:
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初次鉴定结论、相关医学证明等。
鉴定机构选择:
重新鉴定一般应由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费用承担:
如果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不同,鉴定费用通常由公安机关承担;如果结论相同,则由申请人承担。
法律依据:
重新鉴定的过程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时限:
办案单位应在收到重新鉴定申请后十日内开具委托书,并不得拒绝。
请注意,重新鉴定申请通常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您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