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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调教师如何评职称

借调教师评职称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单位职称评定

如果借调教师仍保留原单位的编制,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参加职称评定。

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按照原单位的职称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借调单位职称评定

如果教师已经进入借调单位工作,可以向借调单位申请职称评定。

同样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并按照借调单位的职称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社会职称评定机构评定

如果教师在借调单位工作且无法参加原单位的职称评定,可以考虑参加社会职称评定机构的评定。

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并按照社会职称评定机构的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注意事项

教师参评职称时,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职称评定途径,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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