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调教师如何评职称
借调教师评职称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原单位职称评定
如果借调教师仍保留原单位的编制,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参加职称评定。
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按照原单位的职称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借调单位职称评定
如果教师已经进入借调单位工作,可以向借调单位申请职称评定。
同样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并按照借调单位的职称评定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社会职称评定机构评定
如果教师在借调单位工作且无法参加原单位的职称评定,可以考虑参加社会职称评定机构的评定。
需要提供个人工作业绩和相关材料,并按照社会职称评定机构的程序进行申请和评审。
注意事项
教师参评职称时,必须从组织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学校进行申报,不可以随意跨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任职年限或取得资格时间均按周年计算,时间截止到申报高一级职称当年的12月31日。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职称评定途径,并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