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内怎么算
年度内通常指的是 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这一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个人或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总和,在扣除不征收税项、免除税费、各项可抵扣项目及允许用于弥补往年营业亏损的金额之后,剩余的部分即为应纳税总额。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所得年度:
一般为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础,是指个人在所得年度内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减去法定扣除项后的金额。
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采用不同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人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取得的工资、奖金、稿费、特许权使用费、股息、利息、租金、财产转让所得等各项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其中法定扣除项为20万元。那么,该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20万元=80万元。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80万元应纳税额为16.95万元,速算扣除数为0。因此,该人的个人所得税为16.95万元。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具体的税法规定和个人的收入情况,准确计算年度应纳税额,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