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如何取得落户积分
天津积分落户的获取积分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和条件:
基本条件
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被在津的用人单位招用或投资办企业,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
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
积分计算
基本分:包括社会保险、居住、住房公积金、年龄、受教育程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等。
导向分:根据职业(工种)确定。
附加分:包括婚姻状况、奖项等。
负积分:违法违规与犯罪记录等。
积分申请
办理对象通常由用人单位负责,并需书面委托本单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办理材料包括身份证明、用人单位委托书、居住证积分申请表、积分申请人名册、社会保险费证明等。
网上办理
可以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注册登录、查询相关政策及材料清单。
积分申请采取全程网上办理模式,不需要现场提交材料。
特别规定
积分申请人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一般情况下不计算积分,除非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积分落户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在积分联办系统注册单位信息和申请人信息,完成积分自测。
积分自测通过后,申请单位上传申请人相关申请要件,提交预审申请。
预审通过后,申请人网上预约,并在预约时间提交申请材料。
积分落户细则
需要提供居民身份证、不动产证书、《有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公安局在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
注意事项
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
积分申请可以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由代理机构提交,或者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一定分数的人员进行公示。
以上信息基于您提供的日期,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更新,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