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孩怎么落户
南京小孩落户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
父母需携带结婚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计划生育证明到户籍地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
持办事处计生部门开具的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母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新生儿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办理。
所需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
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婴儿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若新生儿随父亲落户,还需提供母亲的《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特殊情况下的额外材料
非婚生婴儿或超计划生育婴儿上户口需要提供亲子鉴定证书
父母为本市居民的新生婴儿在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携带所需材料,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集体户口孩子落户条件
在南京市市区购买60平方米以上的成套产权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方能在南京落户。
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南京集体户口,另外一方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家庭,新生子女户口需落至该居民户口,不能在南京落户。
父母双方户口均在南京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挂靠,并且双方户口在孩子出生之前落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的,子女户口可照顾落户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并按国家、省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且迁入后该住所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住房保障面积。
父母投靠农村成年子女:子女在本市农村地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父母年龄均已超过法定养老或退休年龄,未享受职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并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在本市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且曾为迁入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选择在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办理户口登记,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若属于特殊情况(如非婚生、超计划生育等),需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