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双倍工资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计算基数:
应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资标准为依据,通常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不包括一次性偶然奖励和补贴,如年终奖等。
计算时间:
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最长不超过11个月。
计算方式:
应支付的双倍工资为计算基数乘以2,再减去已经支付的工资。
时效性: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时效通常从主张权利那天起向前计算一年。
最低工资标准:
计算双倍工资时应不低于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际工资:
双倍工资的计算应以劳动者的实发工资为基数,包括提成、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合同续签: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但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同样适用。
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需支付双倍工资。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具体计算时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规定和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