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生育保险需要什么
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出生证明及准生证;
疾病证明;
医疗收费票据;
生育保险申请表;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承诺书;
产假工资证明;
住院结算清单;
医院出院小结;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
生育服务证;
诊断证明书;
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
失业保险机构审核的《劳动手册》;
农村社会保险的生育妇女的农保帐户所在地的区、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农保)》;
非本市户籍的生育妇女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允许生育的证明;
男员工的《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再生育子女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复印件,并确保证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