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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起征点定为1000万元?累进税率下遗产税是需缴多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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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遗产税暂行条例》颁布以来,国内关于遗产税起征点的讨论和论证便一直备受关注。讨论的焦点也从净资产20万起征变为80万起征,直到2023年,起征点讨论焦点变为1000万元。对此,有分析认为,国内居民收入快速增长是规划遗产税起征点不断调整的根本原因。随着随着国内经济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遗产税起征点将最终确定。

1000万作为起征点是否合适?

公众关于遗产税起征点的讨论最早出现在2004年。这一年的9月份,中国经济网首次刊登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该草案设定的遗产税起征点为20万元人民币。2004年11月,有报道称该草案已上报国务院。

2010年,相关条例进行了修订,并出台《新版草案》。《新版草案》中,遗产税起征点调整为80万,并采用累进税率制。其中,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计算下来,500万遗产净额需缴纳遗产税114万元,1000万遗产净额需缴纳遗产税314万元。

但随着国内居民收入的提升,尤其是2012年以来,国内居民收入快速增加,上述草案起征点的设计存在较大的不合理性。80万的起征点仅相当于三四线城市一个普通房子的价值,完全无法实现遗产税调剂收入差距的作用。

此次提议将遗产税起征点调整为1000万元,相对而言较为合理。胡润百富发布的《2022中国高净值人群家族传承报告》显示,2022年,国内拥有千万净资产的家庭达到205.9万户,家庭净资产达到1亿元的超高净值家庭数量达到13万户。保守估计国内千万净资产家庭总资产超过25万亿,开征遗产税后,按照20%起征税率,每年税收规模预估在2000亿-3000亿之间。

遗产税何时开征?

2013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第四部分第15条明确规定: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遗产税开征已经是大势所趋,并对调节收入分配,拓展新税源,推进共同富裕都有着较为明显的助益。

分析来看,遗产税迟迟没有开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其一,国内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遗产税起征点设计需要保障合理性。自2013年国务院提出研究遗产税开征以来,国内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如果仍以80万元作为起征点显然是不合适的,也不能够发挥遗产税调剂财富分配的初衷。

其二,国内尚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尽管出现一部分高净值家庭,但从整体来看,仍然需要通过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鼓励企业家、高净值人士参与到产业创新、技术创新中,调动他们投资积极性。相反,过早开征遗产税非但不利于产业创新,还会让一部分企业家选择投资海外,这并不利于国民经济的长远发展。

其三,遗产税开征配套评估机制、监管机制等仍有待完善。遗产税开征不能简单的从工资收入来确定,要综合考虑股权、分红、专利等多元收入。如何准确地把握居民财产收入情况还需要一个较长的机制完善期。此外,对于资产的评估同样需要明确一系列评估规则、评估标准等因素,尤其是涉及到房产等不动产价值评估时,更需要非常谨慎。

近年来,随着“共同富裕”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国内经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国内“金税四期”税收监管机制的不断完善和落地,企业家、高净值人士资产配置重点也由“创造更多财富”逐渐向“实现财富保值增值”转变,国内遗产税开征的条件已逐步成熟。

如何做好税务合规化管理?

作为一种税收形式,遗产税在促进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鼓励个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着非常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国内遗产税开征已是大势所趋,而且开征条件正逐步成熟。如何在实现家企有序传承的同时,做好税务合规化管理,统筹社会责任与家企发展成为企业家、高净值人士普遍关注的话题。

具体而言,企业家、高净值人士应着重从以下两点入手:

一方面,综合配置信托、保险等产品,合理规划家企传承。《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是受托人接受委托后进行管理的财产,无所有权。受托人死亡后,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自然无需缴纳遗产税。家族信托的资产有很多,除证券、房地产外,人寿保单等也可以装入信托资产。此外,国内个税征收中,保险理赔免征个人所得税,商业保险中以保障型保险为理赔的收益金都是免征遗产税。

另一方面,通过多元资产配置和海外身份规划,统筹规划家企投融资收益。目前,中国香港地区免征遗产税和资本增值税,新加坡免征资本增值税,澳大利亚免征遗产税。在保障投融资收益的同时,多元化匹配海外投融资渠道,做好个人海外身份规划,可以在实现投资最大效率的同时,有效降低综合税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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