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如何复议
对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申请行政复议:
提交申请
书面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或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等方式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也可以当面提交。
口头申请:可以由行为人本人到上一级机关的法制部门,对交通警察实施的处罚进行口头陈述,并说明不服的原因和理由,同时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
申请时限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天内,向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构申诉。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所需材料
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公安机关强制措施凭证》复印件。
交通违章行政复议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代理授权书》。
复议流程
提交复议申请及相关材料。
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调查。
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后续救济
若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尽量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复议进度。
在申请复议时,详细说明不服处罚的具体理由和依据,以提高申诉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