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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些图书馆立法

《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

1909年由清政府学部拟定,1910年颁布,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法规。

《图书馆规程》:

1915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

《图书馆条例》:

1927年大学院颁布。

《国民教馆暂行规程》:

1932年大学院颁布。

《高校图书馆工作条例》:

1981年教育部颁发。

《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

1982年文化部颁发。

《图书文献与情报工作暂行条例》:

1987年中国科学院颁发。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1996年上海颁发。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1997年深圳颁发。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

2000年内蒙古颁发。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2001年湖北颁发。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2002年北京颁发。

《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2003年浙江颁发。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2013年10月1日四川施行。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稿)》:

文化部起草,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2012年5月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

2023年3月28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说明。

这些立法为各级各类图书馆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构成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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