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些图书馆立法
《京师及各省图书馆通行章程》:
1909年由清政府学部拟定,1910年颁布,是中国第一部图书馆法规。
《图书馆规程》:
1915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
《图书馆条例》:
1927年大学院颁布。
《国民教馆暂行规程》:
1932年大学院颁布。
《高校图书馆工作条例》:
1981年教育部颁发。
《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
1982年文化部颁发。
《图书文献与情报工作暂行条例》:
1987年中国科学院颁发。
《上海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1996年上海颁发。
《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
1997年深圳颁发。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
2000年内蒙古颁发。
《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2001年湖北颁发。
《北京市图书馆条例》:
2002年北京颁发。
《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2003年浙江颁发。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
2013年10月1日四川施行。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送审稿)》:
文化部起草,报送国务院法制办。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正式颁布。
《公共图书馆服务规范》:
2012年5月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
2023年3月28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说明。
这些立法为各级各类图书馆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规范和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构成了我国图书馆立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