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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如何计算

诉讼费的计算方式如下:

财产案件受理费

1.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1.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其他费用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调解或撤诉: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注意事项

诉讼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以外币为计算单位的,按照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算交纳;

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的诉讼费用,按照第一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之日国家公布的汇率换算。

请根据您的具体案件情况选择相应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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