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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教师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情况如下:

不扣工资:

教师在产假期间,其工资不会减少或扣除。

改发生育津贴:

教师在产假期间,将不再发放工资,而是改为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支付:

如果教师参加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所在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

补足差额:

如果学校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学校需要补足差额;如果高于产假前工资标准,学校不得截留。

绩效工资:

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教师,其生育津贴包含了全体职工的计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费、各种奖金等,因此,绩效工资应计入产假前的工资性收入。

法律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享有至少98天的产假,并且用人单位不能降低工资或解雇。

哺乳假:

哺乳期内的女职工也有相应的假期和工资发放标准。

请根据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和学校的政策,了解详细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发放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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