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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如何申请公租房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详细步骤如下:

提出申请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非西安市户籍的人员需办理本市城六区居住证,然后到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

受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或人才中心受理申请后,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公示和移交,公示期为3天。

初审

街道办事处或人才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资料移交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

终审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3天内完成公示,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联审。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在11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并将终审信息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联审和备案

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并将联审结果返回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取得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将被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以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取得公租房租赁资格,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人可关注西安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或相关公众号,以获取最新的申请信息、公示时间和选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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