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养人需要什么手续
送养人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身份证明:
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
如有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
如有其他监护人的情况下,需要提交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监护权证明:
被收养人生父母死亡或其他监护人情况下,需提供监护权证明。
特殊困难证明:
如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
户籍和居住证明:
户口簿能够证明送养人的户籍和居住情况。
健康状况证明: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证明。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如被收养人的出生时间、地点、身体健康证明,或生父母情况的证明等。
以上手续需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准备。送养人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送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