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就业和创业两个方面,就业相关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求职创业补贴:毕业年度内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00元。2、就业见习:本省内已办理实名制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帮助见习人员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3、“洹泉涌流”人才聚集计划:“洹泉涌流”引进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创新创业补贴三类补贴以及人才周转房等八项温馨关怀政策。
创业相关: 1、创业担保贷款:高校毕业生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班,并获得创业培训证书后,创业计划切实可行,经办培训机构推荐,并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可以获得最高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用于项目启动资金。创业成功经营稳定的可继续申请最高2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组织创业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创办的小微企业符合吸纳就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高300万元。2、创业开业补贴: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留学回国人员),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开业补贴5000元。
3、创业运营补贴:对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4、优秀创业项目补助: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依法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申报优秀创业项目。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