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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怎么算

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计算规则如下:

确定加班费基数

加班费基数通常是按照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日或小时工资来确定。

在广东省,加班费基数是通过将正常工作时间下的月工资除以20.83天来得出。

在其他地区,则普遍采用月工资除以21.75天的方式计算日工资。

某些情况下,加班费基数不仅包括基本工资,还可能包含奖金、津贴等在内的全部收入。

工作日加班

当员工在标准工作时间之外延长工作时,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费。

休息日加班

对于周末或其他非工作日安排的工作,若不能给予补休,则需按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

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被视为特殊情况,此时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的月工资为6000元,工作日加班1小时,休息日加班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1天:

日工资 = 6000元 ÷ 21.75天 ≈ 275.86元

小时工资 = 275.86元 ÷ 8小时 ≈ 34.48元

工作日加班费 = 34.48元 × 1小时 × 150% = 51.72元

休息日加班费 = 275.86元 × 1天 × 200% = 551.72元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 275.86元 × 1天 × 300% = 827.58元

总加班费 = 51.72元 + 551.72元 + 827.58元 = 1431.02元

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加班费基数。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应当以实际发放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用人单位在确定劳动者的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以每月工作时间为21.75天和174小时进行折算。

以上信息提供了加班工资计算的详细方法和示例,帮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更好地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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