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如何上户口
退伍军人上户口的流程如下:
报到与出具证明
拿着退伍证到原籍县民政局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由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户口证明。
部队开具行政介绍信,办理退伍证,持证明材料到民政局报到时,民政局会开具落户介绍信。
办理落户手续
携带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出具的“落户通知书”及原籍派出所证明本人基本情况并且已入伍注销后,经当地公安局户政大队审批,再由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补报手续。
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现场或网上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可提前通过网络预约申请时间。
已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完善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提交必要材料
基础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件、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通知书、复学证明等。
户口登记(退役军人恢复户口)材料包括户口注销证明、户口迁入申报表、分配通知书等。
审核与审批
公安机关应当审核申请人的身份,具有华侨、港澳台居民及外籍身份的不适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