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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如何离婚

在北京,离婚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进行:

协议离婚

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需自愿离婚,并明确约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宜。

准备材料:

携带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件、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一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

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提交诉状:

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开庭审理:

法院根据诉状和证据安排庭审,期间双方可陈述和辩论。

判决离婚:

法院作出离婚判决后,需在判决生效后30天内到民政局登记。

特殊情况下的强制离婚:

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法院可判决强制离婚。

注意事项

必须双方亲自到场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的协商结果。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申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时,需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据。

以上是北京离婚的基本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律师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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