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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怎么算

刑期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管制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附加刑(如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期的起止日计算方式如下:

以年计算的刑期,从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年;次年同月同日不存在的,从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年。

以月计算的刑期,从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刑期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律解释和案件情况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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