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期怎么算
刑期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管制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
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附加刑(如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刑期的起止日计算方式如下:
以年计算的刑期,从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年;次年同月同日不存在的,从本年本月某日至次年同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年。
以月计算的刑期,从本月某日至下月同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刑期起算日为本月最后一日的,至下月最后一日的前一日为一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则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法律解释和案件情况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