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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第二次起诉程序怎么走

离婚第二次起诉的程序通常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程序相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起诉

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起诉状应包含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法院受理

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在规定时间内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审理前的准备

法院在立案后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尝试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法院可能出具《民事调解书》。

开庭审理

若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案件将进入庭审阶段。

法庭调查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

法庭辩论包括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发言和答辩。

判决

法庭辩论终结后,法院将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判决。

判决前,如果可以进行调解,法院会尝试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上诉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请注意,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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