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村民如何选票

村民如何选票的步骤如下:

确定投票方式

召开选举大会:可以组织全体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集中统一投票,或者设立中心选举会场,辅以分会场分别投票。

设立投票站:村民在投票站选举日开放时间内自由投票。选举大会可以设置流动票箱,但需严格控制其使用。

办理委托投票

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村民可以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但每一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三人,且提名为村民委员会候选人的不得接受委托。委托投票需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村民选举委员会需及时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设计和印制选票

选票设计应遵循明白易懂、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统计的原则。县级民政部门可以统一设计选票样式,村民选举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或乡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根据选票样式印制符合本村实际的选票。选票印制后需加盖公章并签封,在选举日当众启封。

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依法依规提名选举工作人员,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票员、验证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监票员、代书员、投票站工作人员、流动票箱监票员等。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确定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对其进行培训。

布置会场或投票站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前布置好投票会场或投票站,设计好领票、写票、投票的循环路线,方便村民投票。投票站的设定应根据村民居住的集中情况和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的分布情况决定,并设立一个中心投票站。

投票选举

选举大会投票程序:包括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报告选举工作进展、宣布投票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候选人发表竞职陈述、检查票箱、启封清点选票、讲解选票、根据需要派出流动票箱、验证发票、秘密写票投票、销毁剩余选票、集中流动票箱清点选票数、检验选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宣布当选名单等步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