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
关于加班工资计算的问题,相信是公司的HR们经常遇到的问题。作为打工一族的我们,加班应该是经常发生的事情,所以,加班工资也是很多员工经常接触的问题。今天我们就跟大家一起聊一聊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
一谈起加班工资,我们不得不提起两个数字21.75和20.83。这两个数字是怎么来的,代表着什么,有什么用处?下面我们就和大家一起仔仔细细看一看。
21.75
21.75后面跟着的单位是“天”,即平时说的21.75,完整的说法应该是21.75天。21.75天是指员工的月平均计薪日。也就是每个月员工应该拿薪水的天数是21.75天(其中,包含了11天的法定假日。法定假日虽然不需要出勤,但是仍然是有工资的)。所以,我们用它来计算员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那么,21.75天是怎么来的呢?
大家都知道,1年有365天,其中,包含52个周末,共计104天;法定假日11天。周末是休息日,不出勤是不计薪的,但法定假日是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日,即,即使不出勤也是计薪的。所以,一个员工全年应该计薪的天数为:全年天数-全年的周末天数=365天-104天=261天。平均到每个月就是:261天¸12个月=21.75天/月。由上我们可以看出,员工的月平均计薪日是21.75天。
20.83
与21.75一样,20.83后面跟着的单位也是天,即我们平时所说的20.83的完整说法应为20.83天。20.83天是指员工的月平均应出勤日。也就是说,一个员工每月应该出勤的天数是20.83天。它是用来计算员工的出勤时间,主要适用于综合工时制度下的应出勤时间的计算,从而来确定员工是否加班,加了多少时间的班。在综合工时制度下,主要是按照月、季、半年或年为计算周期来评判员工的工作时间及加班与否的问题,周六日工作不算加班。这个时候20.83天就派上了用场。在综合工时制度下,员工的平均每月应出勤时间为20.83天*8小时=166.64小时»167小时,超出167小时的部分均为加班时间。季度(166.64*3=499.92小时»500小时)、半年(166.64*6=999.84小时)、年度(166.64*12=1999.68小时»2000小时)工作时间以及加班时间依次类推得出。
我们都知道,大多数公司实行的是标准工时制度(只有法律规定的特殊行业和特殊岗位经过批准后,才能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这里我们就以标准工时制为例来给大家讲解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
刚刚过去的10月份是比较典型的月份,既有法定节假日又有休日,可以比较全面的展示各种不同时段加班的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我们借一个10月份员工加班的例子来和大家一起看一下加班工资的计算问题:假设员工A的月工资是2175元。其10月份的加班情况如下:10月1日加班1天,10月9日加班3小时,10月21日加班一天。那么,员工A10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10月1日属于法定节假日,应该额外给300%的加班费,即在1倍正常日工资的出上,再支付3倍的加班费。因此,10月1日加班,员工最终拿到手的工资为:2175元/21.75天+2175元/21.75天*3=100元+100*3=400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10月9日是工作日,工作日加班延时加班应支付150%的工资。所以,10月9日加班3个小时的加班费应为:2175元/21.75天/8*3*150%=100/8*3*150%=300/8*150%=54.75元。综上,员工A10月9日的到手工资应为:100元(正常日工资)+54.75元(加班费)=154.75元。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10月20日是周末,周末加班属于休息日加班,应支付200%的工资或安排调休,至于是安排调休还是支付加班费,由公司决定。如果支付加班费,则,加班费应为:2175元/21.75天*200%=100元*200%=200元。由于周末不出勤,不工作是没有工资的,所以这个200%没有额外一说。
这里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周六日(休息日)加班只加了4个小时而不是一天。这时就需要我们先计算出员工A的小时工资后,再用小时工资乘以加班小时数就得出了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