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医疗鉴定
申请医疗鉴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确定申请事由
患者或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过失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选择受理部门
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医疗事故鉴定。
若对县级市鉴定结论不服,可向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
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可向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
提交申请
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递交书面申请,说明事情经过、时间、地点及申请理由。
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费用标准依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准备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医疗记录、费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
鉴定过程
医学会受理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听证、取证,并召开鉴定会议。
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鉴定意见书须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当事双方。
鉴定结果
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后续处理
根据鉴定结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或申请卫生局调解,或通过法院判赔。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