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损失不赔偿
保险公司通常不会赔偿以下类型的损失:
间接损失:
如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产、通信中断等。
精神损害赔偿:
除非直接由保险事故引起。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
以及所有或保管的财产损失。
车辆未按时年检或未通过年检:
出事故造成的损失。
驾驶员酒驾、无照驾驶或车辆未年检:
造成的事故损失。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造成的损失。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造成的损失。
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造成的损失。
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以及运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
造成的损失。
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通常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维修期间的损失:
车辆在修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失。
放弃追偿权:
被保险人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
部分零件被盗:
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被盗。
爆胎:
单独损坏的轮胎,保险公司不予以赔偿。
收费停车场事故:
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划伤。
误撞自家人:
保险中所谓“第三者”排除了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
新车保险单生效前:
车辆被盗或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因保险公司的具体条款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在购买保险或面临索赔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或保险公司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