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丢失怎么报销
医保卡丢失后的报销步骤如下:
及时挂失
一旦发现医保卡丢失,应立即通过电话、网上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的服务窗口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原医保卡将立即失效,不能用于医疗费用结算。
垫付医疗费用
在医保卡挂失期间,如果需要就诊,参保人应先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并复印一份《挂失申请书》或到市医保中心开具挂失证明单。
补办医保卡
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卡手续。填写《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补办、更换申请单》,并按规定缴纳工本费。办理补卡手续后,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新卡。
解挂手续
如果挂失后找回社会保障卡,凭本人身份证到中行营业网点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解挂手续。办理解挂时,需填写《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卡解挂申请单》,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中行营业网点在受理解挂手续后,将即时恢复该卡的金融结算功能和医保结算功能。
报销医疗费用
补办新卡后,参保人应携带相关单据(如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收据及相关的病史资料等)到原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报销。报销时,应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若医保卡在挂失前被冒用,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在挂失期间发生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医保中心不予结算,但急诊或急救住院费用可由医保中心特事特办。
通过以上步骤,即使医保卡丢失,参保人也可以顺利进行医疗费用的报销。建议尽快办理挂失和补卡手续,以确保能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