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如何离
军婚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具体程序如下:
协议离婚
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件、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冷静期:申请离婚后,双方需要等待一个月冷静期。
办理离婚登记: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地方人员起诉现役军人:
地方人员提出与现役军人离婚,若现役军人不同意且无重大过错,法院依据《民法典》第1081条不予离婚。
若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现役军人自己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自己要求离婚不需要征得地方配偶的同意。
部队政治机关领导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双方可以申请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
双方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需先进行军内调解。
调解无效且符合离婚条件,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结:
协议离婚的关键在于征得军人一方的同意,并且需要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
诉讼离婚中,地方人员要求离婚需证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而现役军人自己要求离婚则不需要征得地方配偶的同意。
建议在具体操作时,先咨询专业律师或政治机关,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