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遵循以下标准:
未成年人 (18周岁以下):计算至18周岁。
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18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无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
(60周岁以下):
计算20年。
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 20`。
60-74周岁的成年人
根据年龄减少计算年限,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20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 60)]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75周岁以上的成年人
按5年计算。
公式:`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 5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此外,如果被扶养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需要计算生活费,则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解释和规定,具体计算时应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最新数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