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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离婚

办理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

申请离婚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后,需度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

办理离婚登记

冷静期后,双方需在冷静期过后的30日内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必要的文件和离婚协议书,完成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提交立案

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后,通过法院在线服务(网上立案)或直接提交离婚诉讼。

开庭审理

法院立案后,会依法送达各项诉讼文书,并确定开庭时间,安排开庭审理,双方需在庭审中陈述各自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

等待判决

根据庭审结果,法院将作出是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通常第一次起诉可能不会判决离婚,需经判决生效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

注意事项

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诉讼离婚);如有子女,还需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离婚协议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关键条款,并书面化,双方签字确认。

婚姻登记机关在审查离婚申请时,会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

办理离婚登记后,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遵循相应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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