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居然会构成刑事犯罪?
信用卡是当今发展最快的金融业务之一,因其便捷的支付和信贷功能而备受人们的喜爱。但人们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会因使用不当而招致法律风险。
一、什么是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它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
二、什么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这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而不是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也是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之一。因此“官法网”提醒您不要随便更换手机联系方式。
三、恶意透支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四、补救措施
恶意透支是应当要被追究责任的,但如果能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的款项及利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因此,在此告诫大家:透支信用卡要谨慎,透支额度要适当,透支消费要适度,透支还款要及时。正确使用信用卡透支,千万别让信用卡“卡住”自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