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如何办理
继承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办理:
公证继承
继承人需要携带继承权公证书、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资料,前往被继承人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公证处会对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继承人可以领取继承公证书。
非公证继承
继承人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资料审核。
审核通过后,继承人需要预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并携带所有相关文件到场办理。
房屋继承具体流程:
房屋评估
通过专业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的位置、坐向、楼层、楼龄等因素给出物业市值价格。
继承公证
申请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所需材料包括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遗嘱原件等。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需提供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房屋测绘
申请人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为后续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做准备。
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办案人员收件立案受理后,核发回执,待资料审核完毕,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