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挂靠
挂靠关系的认定通常依据以下特征:
1. 名义车主与实际车主分离:
营运车辆通常登记在大型企业名下,即名义车主是被挂靠单位。
实际出资并实际控制车辆的是挂靠人,即实际车主。
2. 控制权与经营权:
挂靠人(实际车主)通常对车辆有实际控制权,并负责车辆的经营。
被挂靠单位(名义车主)一般不参与车辆经营,仅收取管理费。
3. 建筑业中的挂靠特征:
实际施工人(挂靠人)通常没有相应的建筑活动资格。
被挂靠的施工企业具有与工程要求相适应的资格。
挂靠人向被挂靠人支付管理费,被挂靠人通常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等实质责任。
4. 法律后果:
挂靠行为违反法律,可能导致挂靠协议无效。
挂靠当事人之间应分别承担过错责任。
5. 其他认定情形:
挂靠人可能以被挂靠人名义参与招投标、签订合同,但二者间无产权、劳动或财务管理关系。
施工现场的关键管理人员可能与被挂靠人无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关系。
挂靠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负盈亏,被挂靠人仅收取管理费。
被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可能无实质的工程款收付关系,或仅存在过账转付。
法律、行政法规可能规定的其他挂靠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挂靠关系的认定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司法实践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