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公司清算
公司清算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当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时,公司需要进行清算。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解散公司,此时公司需要进入清算程序。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当公司被相关法律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时,必须进行清算。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当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且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尤其是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这些问题时,部分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并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或分立:
在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时,需要解散现有公司并进行清算。
公司破产:
当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清算。
简易注销: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未产生债务或已清偿全部债务且得到全体股东承诺和债权人同意,可以申请简易注销。但若后续发现未清偿的债务,全体股东需承担连带责任。
总结来说,公司清算可能因为多种原因触发,包括自然到期、自愿决定、法律强制、经营困难、合并分立或破产等。在这些情况下,公司必须依法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以了结公司的法律关系并消灭其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