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办理社保特殊病种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就诊与诊断
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如出院记录、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
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医院办理完结
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需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
社保所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将审批表提交至当地社保局进行审批并盖章。
费用结算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备案手续(如适用):
参保人应持社保卡到选定的特殊病治疗定点医院领取并填写相关备案申报表,由医师签字后,到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请注意,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