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如何计算
工伤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如下:
医疗费
医疗费 = 诊疗金额 + 药品金额 + 住院服务费金额。
康复性治疗费 = 诊疗金额 + 药品金额 + 住院服务费金额。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 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 人数 × 天数 × 70%。
交通食宿费
交通食宿费 = 交通费 + 住宿费 + 伙食费。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 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 × 往返次数 × 人数 +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 × 天数 × 人数 +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 × 天数 × 人数。
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具费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 器具数量。
护理费
护理费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对应的比例(完全不能自理为50%,大部分不能自理为40%,部分不能自理为30%)。
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本人工资 × 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
伤残津贴 = 本人工资 × 伤残等级对应的百分比(一级伤残为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 =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6个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 工亡职工本人工资 × 对应的百分比(配偶为40%,其他亲属为30%,孤寡老人或孤儿为上述标准上增加10%)。
注意事项:
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申请工伤认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这些计算方法适用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赔偿,具体赔偿金额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政策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