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证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监护证需要以下手续:
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被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
监护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中国护照、回乡证、台胞证、护照等。
关系证明材料
户口簿中的亲属关系记录、出生证明等,以证实监护关系。
若监护关系是通过法院判决确定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其他可能的证明材料
监护人患严重疾病的证明,如需变更监护权。
单位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监护人为单位。
办理地点
未成年人: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开具监护人证明。
申请流程
由现监护人提出变更申请,向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变更监护权的理由和相关证据。
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若符合变更条件,会依法判决变更监护权。
变更监护权的判决生效后,需到相关部门办理监护权变更登记手续。
建议:
办理监护证前,先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流程正确。
若监护关系涉及法院判决,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判决书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