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如何申请廉租房
申请廉租房的基本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通常为13平方米);
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区范围内城镇非农业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
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申请家庭成员没有违法生育行为或违法生育行为已处理完毕;
申请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申请流程
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在受理申请后30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送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无异议的情况下,予以登记并公告。
申请材料
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离异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再婚提供结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丧偶申报已故配偶身份信息);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如适用);
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件(非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外户籍需提供)。
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市住建局微信平台(如“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申请;
也可以到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进行线下申请。
请确保按照最新的政策和流程进行申请,因为政策可能会有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