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改造要去哪个部门
房屋改造通常需要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一系列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复审、审批和发证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造申请。
审批: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应在20日内决定是否批准。
报建手续:
获得批准后,申请人需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需按照相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施工:
在获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此外,如果是涉及到小区的整体改造,可能还需要住房建设部门的管理和立项,以及可能涉及的拆迁安置协议等。
请注意,具体的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审批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