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如何确定
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工伤认定
停工留薪期的计算首先需要经过工伤认定,确认为工伤后,才能进入停工留薪期的计算。
医疗期限
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根据伤情的具体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计算起始日
停工留薪期的起始日为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
计算终止日
停工留薪期的终止日为工伤职工经治疗达到一定疗效,可以返回工作之日,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之日。
医院诊断证明
停工留薪期一般以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起算,并以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作为依据。
综合考量
对于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地方规定
各地区可能会出台相关规定,以不同的认定方式与标准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长。例如,有些地区会根据当地政府发布的《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有些则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还有的是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
申请延长
工伤职工如果需要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综上所述,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依据工伤认定的结果、医疗期限、医院诊断证明以及地方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这些依据来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具体时长,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工伤职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