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权有哪些
共益权是指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为了公司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表决权:
股东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各项事务进行投票表决。
代表诉讼提起权:
股东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自行召集权与主持权:
股东有权自行召集并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提案权:
股东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质询权:
股东有权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经营策略等提出质询。
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无效确认请求权和撤销请求权:
股东有权要求确认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撤销。
公司合并无效诉讼提起权:
股东有权提起公司合并无效的诉讼。
累积投票权:
股东有权根据其持股比例对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
会计账簿查阅权: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
公司解散请求权: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解散。
出席股东会的权利: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参与公司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任免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要求法院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
股东有权要求法院宣告股东会的决议无效。
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起诉讼权:
股东有权对董事或监事提起诉讼,维护公司的利益。
申请法院检查公司业务及财产状况权:
股东有权要求法院检查公司的业务及财产状况。
这些权利保障了股东在公司中的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股东能够有效地参与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维护自身及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