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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如何开计生证明

未婚人士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主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前往村委会或居委会

首先,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让村干部或社区干部开具一个未婚未育证明。

携带必要材料

持有上述未婚未育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材料(有些地方可能不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具体需求请咨询当地乡镇或街道办)。

到乡镇或街道办

前往户籍地的乡镇或街道办,找到民政科开具未婚证明,并到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一般而言,这一步骤需要对村委会开具的证明进行签名和盖章。

进一步核实

对于一些需要严格要求的用途,可能还需要进一步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例如,持上述部门开具的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到户籍地县级政务中心,找民政局加盖印章和负责人签名,以证明未婚;再找计生局证明未生育。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如果需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则需满足一定条件,如离开户籍所在地行政区域、异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龄18-49岁之间等,然后准备相关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一寸彩照两张等),最后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注意有效期限

计划生育证明一般具有有效期,通常为一年。在证件齐全并办理完成后,请确保证明的有效期符合要求。

通过以上步骤,未婚人士可以顺利完成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建议在办理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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