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如何办理抱养手续

办理抱养手续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

领养人夫妇双方需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如一方无法到场,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如果被领养人年龄大于等于10周岁,被领养人也需要亲自到场。

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嗣证明、抚养教育能力证明等。

填写《领养申请书》,说明领养目的和对被领养人权益的保证。

审查

领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

审查内容包括领养人的资格、领养目的的真实性、民事行为能力、被领养人的情况以及送养人资格等。

登记

经审查合格的,登记机关将办理领养登记,并发放《领养登记证》。

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是领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和孤儿,应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

需要注意,领养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联系当地民政部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