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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恢复曾用名

要恢复曾用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曾用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毕业证书、结婚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如有单位或学校,需提供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有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的同意证明。

前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向工作人员提出将曾用名改回原名的申请。

审核审批

公安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进行额外的调查或核实。

领取新的证件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如有变更,可能还需在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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