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恢复曾用名
要恢复曾用名,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曾用名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毕业证书、结婚证书、法院判决书等;
如有单位或学校,需提供单位或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如有监护人,需提供监护人的同意证明。
前往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向工作人员提出将曾用名改回原名的申请。
审核审批
公安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如有需要,可能还需进行额外的调查或核实。
领取新的证件
按照公安部门的要求,领取新的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如有变更,可能还需在户口本上添加曾用名。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