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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如何立遗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为房产立遗嘱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

自书遗嘱:

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打印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

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公证遗嘱:

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立遗嘱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没有受到胁迫或欺骗。

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处分的财产为遗嘱人个人所有。

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嘱必须具备法定形式,如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但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应当明确指定继承人,以便于遗产的合法继承。

建议在立遗嘱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确保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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