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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夫妻证明怎么写

开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格式要求:

准备证件和材料

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

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登记时间、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等)

查档证明(内容包括: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等)

填写申请表

填写《夫妻关系证明申请书》

提交申请

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

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

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

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

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

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查档核实

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出具证明书

经查档核实后,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示例格式

```

兹证明:

男方: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XX民政局

出证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注意事项

证明书应确保真实性,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

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影响证明的有效性。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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