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开夫妻证明怎么写
开具夫妻关系证明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书写。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格式要求:
准备证件和材料
本人户口证明(户口卡或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出国人员指护照)
证明信(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登记时间、双方至今是夫妻关系等)
查档证明(内容包括:档案字第号、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结婚证字号及登记日期和承办机关全称等)
填写申请表
填写《夫妻关系证明申请书》
提交申请
到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单位或社区出具证明
由本人的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劳资部门出具(没有人事、劳资部门的单位可由代管人事档案的部门出具)
军人由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
城镇居民由所在居民委员会或街道办事处的主管部门出具
农村村民由所在村民委员会出具
出国人员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
查档核实
婚姻登记档案的存档部门根据原婚姻登记档案的记录如实出证
出具证明书
经查档核实后,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
示例格式
```
兹证明:
男方:XXX,性别:男,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女方:XXX,性别:女,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X(地点)按照当地我国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是夫妻关系。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XX民政局
出证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注意事项
证明书应确保真实性,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假信息。
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影响证明的有效性。
如果结婚证丢失,需要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顺利开具夫妻关系证明。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婚姻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