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房产如何执行
抵押房产的执行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查封:
法院首先会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进行查封,确保该房产不被转移或变卖。
拍卖、变卖或抵债:
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对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以房产抵债。
宽限期:
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已抵押房产,法院在裁定拍卖、变卖或抵债后,会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宽限期,通常为六个月。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应主动腾空房屋。
强制迁出:
如果被执行人在宽限期内仍未腾空房屋,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法院审查属实,申请执行人可以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优先受偿:
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执行时,所得款项由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有剩余的部分才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执行抵押房产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规定。
以上步骤和规定确保了抵押房产的执行过程合法、公正,并保护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