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行人全责
在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责的情况通常包括以下几种:
行人在禁止通行的地方行走:
例如,在高速公路、外环线道路、内环高架道路和车行立交桥等道路上行走,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违反交通信号规定:
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未注意路况:
如果机动车处于静止状态,行人因未注意路况而撞到车辆侧面,通常认为是行人的全责。
故意或疏忽大意:
行人在道路上故意或疏忽大意,如低头玩手机、未观察交通情况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而承担主要责任。
逃逸或故意破坏现场:
一方当事人逃逸导致事故事实无法查明,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在这些情况下,该当事人需负全部责任。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的事故:
有时,尽管是行人全责,但受害者仍然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因为机动车方通常需要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例的具体情况可能有所不同,最终的责任认定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现场调查、证据收集和法律法规进行确定。如果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异议,当事人可以依法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