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挖土注意什么
在进行工程挖土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以确保安全:
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包括佩戴安全帽、遵守规章制度、禁止酒后作业、禁止吸烟、禁止赤脚或光膊进入现场等。
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损坏地下设施。
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
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小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以防止土体坍塌或人员受伤。
机械挖土时,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且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应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在挖掘地区内发现有事先未预料到的地下设备或其它不可辨别的东西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报告上级领导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处置。
在可能出现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地点工作时,应预先通告工作人员,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悬挂“禁止烟火”的警示牌,作好防毒准备,并配备相关检测仪器。如检测到有毒、可燃气体报警,应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全部工作人员,并报告处理。
沿道路边缘进行挖土时,应设围栏或设专人监视车辆来往,以防危险。
在交通拥挤地点或施工区域进行挖掘沟道、井坑、基坑工作,应在其周围设置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在基坑、井坑、地槽边缘堆置土方或其它材料时,其土方底角(或其它材料)与坑边距离不少于0.8米,且堆置高度不准超过1.5米,以防止坍塌。
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了解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和具体位置,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必须进行加固保护。作业工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电力、通信电缆2米范围内和现场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或加可靠支撑。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沟、坑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间歇时,不得在槽、坑坡脚下休息。
挖土过程中遇有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和液体、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槽、坑、沟边1米以内不得推土、堆料停放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开挖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在周边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并张挂密目式安全网。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排水沟方向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
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制和检查。
通过遵循以上注意事项,可以有效降低工程挖土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