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动离职如何举证
在证明被迫离职时,劳动者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以下是一些关键证据的要点:
书面沟通记录:
保留与用人单位沟通时明确表示不同意调岗、降薪等的书面记录,或要求用人单位出具带有自己反对意见的书面通知。
资金流水证明:
提供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以证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收入情况。
离职证明书:
获取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离职证明书。
绩效考评和量化指标:
保存工作时的绩效考评、量化指标等证明材料。
证人证言:
收集同事或其他知情人士的证言,以证实被迫离职的情况。
录音录像:
保存与用人单位沟通时的录音录像,作为证据。
电子数据:
包括电子邮件、短信、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
法律法规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劳动者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正式函件:
通过正式函件通知公司,明确违法事实并附上证据,以便在仲裁或法律程序中获得支持。
请确保收集的证据是真实、合法且相关的,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有效地证明自己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