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怎么鉴定
轻微伤的鉴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头颈部损伤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²以上;
头皮挫伤;
头皮下血肿;
头皮创口或者瘢痕;
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或色素改变;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²以上;
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眼部挫伤;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或造成视力下降;
耳部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
躯干和会阴部损伤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躯干皮下血肿;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1cm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1.5cm以上;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
会阴创;阴囊创;阴茎创;
阴囊皮肤挫伤;
睾丸或者阴茎挫伤;
外伤性先兆流产。
四肢损伤
手、足骨骨折;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²以上;
擦伤面积在20cm²以上;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
其他损伤
外伤性鼓膜穿孔;
鼓室积血;
外伤后听力减退;
眼球损伤影响视力;
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颈部擦伤面积4.0cm²以上;
颈部挫伤面积2.0cm²以上;
胸部肋骨骨折;肋软骨骨折;
女性乳房擦挫伤;
腹部外伤性血尿;
脊柱四肢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
鉴定时,应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进行。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损伤不构成轻微伤